招标/人保财险辽宁沈阳市分公司通话质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07-07-04F-2026-D-F-E0302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人保财险辽宁沈阳市分公司通话质检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人保财险辽宁沈阳市分公司通话质检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人保财险辽宁沈阳市分公司通话质检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2月0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10日 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本项目人保财险辽宁沈阳市分公司通话质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07-04F-2026-D-F-E03021)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沈阳市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 (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辽宁沈阳市分公司通话质检服务项目。
1.2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为我公司提供周期为3年的通话质检服务,含税预算(限价)为80元/小时。以实际有效语音数据结算,具体结算标准、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性质:服务。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2.6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9其它资格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0日, 上午9时至12时, 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9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