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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大冶湖高新区路网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EPC-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6-02-04 浏览次数:4

黄石大冶湖高新区路网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EPC-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石大冶湖高新区路网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EPC)项目已由大冶市发改和改革局以2510-420281-04-01-55646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大冶湖领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大冶湖高新区

建设规模:大冶湖高新区范围内14条县道进行改造升级,并配套改造道路周边生态停车场及货运停车场,具体的建设内容如下:1、项目涉及道路总长度约21803.72m,红线宽度15~30m,主要对黄石大冶湖高新区范围内的5号、23号、24号、25号、28号、30号、40号、43号、44号、46号、49号路,攀宇5号路、8号路、22号路进行改造,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照明和绿化改造等内容,并设置路边停车位945个,充电桩142套;2、改造板桥路西侧占地49314.16㎡的货运停车场,设置货运停车位616个,建设内容包括停车位划线、场地、电气、给排水改造工程,设置照明系统、监控系统及停车管理系统;3、改造金阳路北侧、8号路东侧、铁金港西侧23633.8㎡的生态停车场,设置停车位535个,充电桩50套。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和现有的批复,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货物材料采购、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20

合同估算价:35052.50万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35052.5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③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征信)证明,如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财务会计报表(告)。(3)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时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①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②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均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6)施工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