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项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及超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本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及超市委托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预算:0元(按实际供应量结合菜品单价据实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及超市委托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及超市委托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即2023—2025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和社会保险费缴费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费证明扫描件;成立不足1年的投标人,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1.5信誉要求: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11日17时00分
售价(元):500元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及超市委托管理项目;
1.3资金来源:就餐人员自筹;
1.4承包经营模式:免费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5营收评估价:约460万元/年;
1.6招标预算:0元(按实际供应量结合菜品单价据实结算);
1.7招标需求:为了方便学生生活及学习便利,现对本校内食堂及超市进行委托管理采购服务。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师生(约1200人),售卖餐食菜品按照学校单价执行(具体售卖菜品分类控制单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需求”);
1.8服务期限:叁年,合同壹年一签,壹年合同期限届满,如中标人符合服务考核要求,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连续不超过三年。
1.9服务地点: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
1.0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1.11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