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LYQ2026-0202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行及市内三家一级支行(营业部)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 招标人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行及市内三家一级支行(营业部)食
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行及市内三家一级支行(营业部)食
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行及市内三家一级支行(营业部)食 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服务能力的 供应商;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及转包。
5、与我行现有物业服务单位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2日08时30分到2026年03月0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发售时间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3:00 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地点、方式:线上发售,投标人须向邮箱发送下列资料的扫描件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详细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行及市内三家一级支行(营业部)
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2、招标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行;
3、招标内容:食堂食材配送定点供应服务单位2家,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一年)。
5、资金来源:自筹。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716542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