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东莞农商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承销商库供应商补充入库项目(银行类联席主承销商)
(招标编号:DRCK264865-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莞农商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承销商库供应商补充入库项目(银行类联席主承销商)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东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东莞农商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承销商库供应商补充入库项目(银行类联席主承销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莞农商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承销商库供应商补充入库项目(银行类联席主承销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莞农商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承销商库供应商补充入库项目(银行类联席主承销
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
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
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
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总公司、同一总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
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将同时作投标无效处理。
4.2投标人米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e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处罚限届满的除外)。(以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
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已纳入东莞农商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承销商库的主承销商,均
不得参与本次供应商补充入库投标;
4.4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4.5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的三年内,不得在投标活动中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规定,而受到各级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主动按
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最近3年企业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或处罚说明”,如果不主动填报而
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4.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士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上述情况一经发现,相关投
标均无效;
4.7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执行人;
4.8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他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标项目正常履约的情形
4.9投标人必须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可参照政府的相关具体规定或
原则上不超过该投标人被处罚前一年营业收入总额的5%(以两者敦高为准):
4.10需具备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投标人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线
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选择此方式时请先联系工作人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09时0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