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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发布:四平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项目平台搭建及指挥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20 所属分类: 服务招标

3/20发布:四平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项目平台搭建及指挥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73-2640GNJLGCGK054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四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四平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项目平台搭建及指挥中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29.5885万元,招标人为四平市紫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估算价:329.5885万元;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平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项目平台搭建及指挥中心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四平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项目平台搭建及指挥中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20251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1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1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最新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3200830分到202603271600

获取方式:将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41009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04100900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0773-2640GNJLGCGK054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项目平台搭建及指挥中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平市紫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四平市紫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平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项目平台搭建及指挥中心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329.5885万元;

2.5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20251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1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1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最新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0320日至20260327日,每日上午830分至下午1600分,将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410090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