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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开标!长春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项目(标段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21 所属分类: 服务招标

2026年度开标!长春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项目(标段5)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ZB-2026-032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项目(标段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594.2707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低配路段覆盖全市2274个路段点位,共计4447路摄像机;建设路侧基础设施配套安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长春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项目(标段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项目(标段5))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一年(2025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项目管理机构强制性人员要求: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至少各1名(具体要求详见强制性人员标准要求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2025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可以一人多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2025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1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3200830分到202603261630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320日至2026326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资料上传至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4.2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0元,文件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04090930

六、开标时间:202604090930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项目(标段5),招标人为长春市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项目(标段5
2.2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低配路段覆盖全市2274个路段点位,共计4447路摄像机;建设路侧基础设施配套安全。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域内。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1231日。
2.6 最高投标限价:95,942,707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一年(2025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项目管理机构强制性人员要求: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至少各1名(具体要求详见强制性人员标准要求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2025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可以一人多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2025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1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320日至2026326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资料上传至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4.2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0元,文件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499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机:18618387645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