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FJT
2、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及服务
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1
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两年,计划时间:2026年4月14日起至2028年4月13日止
由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
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投标人应对上述整个合同包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
3.2投标人承诺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负有主要责任(50%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规定的县级及以上包车客运资质和县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局颁发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3.5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具有一项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车辆服务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关键页、签章页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6车辆为大型高一级及以上标准客车(标准参考下文“大型高一级客车参数”)及中巴车(13座及以上),为投标人自有车辆(行驶证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非社会挂靠车辆,5年及以下车龄,车辆手续齐全,保险齐全。投标人须出具相关函件,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所有投标车辆的承运人责任险不低于150万元/座位,并提供有效凭证。
3.7符合上一点要求的自有车辆中45座及以上座的大巴车不少于10辆,考斯特、宇通等同类档次中巴车(13座及以上)不少于5辆,提供上述所有车辆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证和年检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发售),购买招标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