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GZXY2026-ZG-Z002)竞争性磋商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GZXY2026-ZG-Z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 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24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 招标人为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 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产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提
供相关资料扫描(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响应供应商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扫描件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扫描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0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收取 工本费。(以邮件方式发到邮箱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需要本人 身份证明出席磋商会议。
(二)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 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 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 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 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
(三)响应保证金:壹仟元整(¥1000.00)。
(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五)服务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 争性磋商文件。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 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方式: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716542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