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香港有限公司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境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3、项目概述: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可兼投兼中,各标包选取1家中标。
序号
采购内容
含税年度预算
中标数量
合同期
包1
境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40 万港元
1
三年
包2
境外专项法律服务
160.7750 万港元
1
注:以上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数量、采购金额的任何承诺。双方的结算以实际产生的业务量、金额为准。
4、招标内容:
包1:拟采购1 家律所负责提供适用境外法律非诉讼类属地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包2:拟采购1 家律所负责提供境外属地化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查、投资并购、境外诉讼等服务。
其余详见《项目采购需求书》。
5、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供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商业登记证(BR)复印件。
(二)投标人在近3 年内(2023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合同金额超过100 万元人民币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是指为业主提供与国内外单位业务来往过程中的涉外法律相关服务或该业主与境外单位(包含港澳台和外国公司)业务来往过程中的法律相关服务)。【注:1、须提供涉案当事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文书或任职证明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材料。2、如合同金额涉及到汇率换算,以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为准,中国人民银行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网址:http://www.pbc.gov.cn/zhengcehuobisi/125207/ 125217/125925/index.html】
(三)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或中国邮政香港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1)投标人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律所,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及“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投标人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律所,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可证明自身无不良信用记录文件(如出具书面承诺函等)。(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指: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美国、墨西哥、欧洲(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泰国、新加坡、越南、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阿联酋等国家或地区】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被投决。
备注:(1)以上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2)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登录)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6 年4月2 日至2026 年4 月10 日(北京时间,下同)。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