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热度招标: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区污水厂运营服务、乡镇污水处理及管网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RZ-2026-0327;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区污水厂运营服务、乡镇污水处理及管网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内;
招标范围;1、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区污水厂运营服务,负责污水厂内设备、设施管理、运营维护(含污泥
运输和处置);2、伊通满族自治县乡镇污水处理及管网运营服务,负责11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3个污水收集池的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含污泥运输和处置)。(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城区污水处理委托运营服务费单价:1.18元/吨(最终以实际处理量为准),污泥运输和处置
费:500万元/年;乡镇污水处理委托运营服务费:1440万元/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质量标准:出水水质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承诺书可自行拟订);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未达到起征点的需提供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拒绝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拒绝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
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资料电子扫描件进行购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须发送下列证件资料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发送购买文件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须扫描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文件费:人民币15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4月24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工 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