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医共体提升服务能力建设项目EPC医用设备器械采购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法库县医共体提升服务能力建设项目EPC医用设备、器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715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磁共振成像系统1台、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1台、CT-DSA一套(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1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1台)、数字化乳腺X射线摄影系统1台、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设备1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4台(心血管机1台、妇产机1台、全身机1台、体检机1台)、高清电子胃肠镜、高清言腔镜、高清腹腔镜、电子支气管镜、病人监护仪、除颤监护仪、多功能呼吸机、血读机、血液送析机及水机、病理科、康复科及体检科等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法库县医共体提升服务能力建设项目EPC医用设备、器械采购项目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法库县医共体提升服务能力建设项目EPC医用设备、器械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质须具备:投标产品须符台《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廣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留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2.项目负责人资质须具备: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07日,每日上午9:00至11: 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生产厂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二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威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经销商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城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二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2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经 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