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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城阳光第四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 2026-04-04 所属分类: 服务招标

2026年度@东莞市南城阳光第四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受东莞市南城阳光第四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东莞市南城阳光第四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Z12602038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阳光第四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包号采购项目(品目)名称服务期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东莞市南城阳光第四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壹年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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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也可参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条件承诺函》(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也可参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条件承诺函》(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也可参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条件承诺函》(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也可参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条件承诺函》(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应证明,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1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13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3.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代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七、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4日 下午14:00-14:30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九、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4日 下午14:30

十、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