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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标讯: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十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15 所属分类: 服务招标

4/15标讯: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十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招标编号:GDHD-2026-01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十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万元,招标人为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十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十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十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或分支机构,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4150900分到202604221730

获取方式:规定时间内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遴选文件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4270930

递交方式:东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4270930

开标地点:东莞市

七、其他

受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十大队的委托,对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十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遴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 项目名称: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十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项目编号:GDHD-2026-011

3 项目预算金额:¥360,000.00

4 采购内容:

序号:1

采购标的: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十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遴选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51日起至20261231日止。

5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或分支机构,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6 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6415日至202642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莞市。

3)获取方式:规定时间内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遴选文件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00元。

7 拟参加本项目遴选的潜在供应商须按要求获取遴选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遴选。获取了遴选文件而不参加遴选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427日上午09:0009:3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427日上午09:30

3)开标地点:东莞市。

9 开标事宜: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0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