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布@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甲醇合成塔更新大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465-264010200043)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甲醇合成塔更新大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次项目为甲醇合成塔更新大修采购项目,拟采购一台甲醇装置甲醇合成塔设备,要求2027年3月20日到达买方指定地点。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甲醇合成塔更新大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 (C1200005118001129)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甲醇合成塔更新大修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第一卷格式11;
(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设备转化设计、制造、调试、性能保证、验收、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A1级或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1级或以上)、产品制造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等实施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资格证书正本扫描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代理商投标。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所开具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7)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复印件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 (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直径DN3900及以上甲醇合成塔 (设计温度、设计压力相当或高于本次采购设备) 制造业绩至少2台。有效业绩判断条件: 提供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显示用户名称、甲醇合成塔台数、合同签订时间、材质、外形尺寸等信息及增值税发票,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需填写业绩清单,业绩格式见第六章 第一卷格式9。
(9)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
(10)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涉及影响本项目执行能力的诉讼案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11)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及出资信息和主要人员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各成员方均须提供。
(12) 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在由招标人组织的考察活动中发现投标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废除合同等要求(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13) 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需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身份证),且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如负责本次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1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年04月23日09时30分--2026年04月3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6年4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内每天 (节假日除外) 上午09:30-11:30时及下午13:30-16:30时 (北京时间,下同) 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方式至招标代理邮箱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30日16时30分
递交方式: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天津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