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设备维保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HBCT-260829-001/002/003/004/005
项目名称: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设备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3770000元
最高限价:包1:超声波清洗机1台、牙科综合治疗椅1套,预算金额10万元;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套,预算金额22万元;空气消毒机更新共12台,预算金额10万元;合计预算金额42万元。
包2:可视气管插管镜2台,预算金额4万元;车载急救转运心电监护仪2台,预算金额4
万元;除颤仪2套,预算金额15万元;转运呼吸机1套,预算金额13万元;心肺复苏机1台,预算金额19万元;合计预算金额55万元。
包3:病人监护仪20台,预算金额16万元;输液泵20台;预算金额7万元;双道注射泵20台,预算金额7万元;合计预算金额30万元。
包4: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1套,预算金额225万元。
包5:超声科5台彩色超声诊断系统1年维保,预算金额25万元。
采购需求:包1:购置口腔二科用超声波清洗机1台、牙科综合治疗椅1套、体检用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套、重症医学科用及部分科室部分老旧空气消毒机更新共12台。
包2:购置急诊站点建设用可视气管插管镜2台、车载急救转运心电监护仪2台、除颤仪2套、转运呼吸机1套、心肺复苏机1台。
包3:购置更新部分老旧病人监护仪20台、更新部分老旧输液泵20台、更新部分老旧双道注射泵20台。
包4:购置胃镜室用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1套。
包5:购置超声科5台彩色超声诊断系统1年维保。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特殊资格要求:包1、包2、包3、包4制造商投标的,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代理商投标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提供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29日09时00分到2026年5月8日17时00分
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