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热点公告: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轨电车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30
(招标编号:JLFZ-2026-00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轨电车配件采购项目已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JLFZ-2026-004
项目名称: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轨电车配件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轨电车配件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556911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有全国联保及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
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工 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