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等口腔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等口腔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HZYDT2026SZ04004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等口腔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649,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等口腔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01 超声波洁牙机(龈上龈下喷砂) 2 台 47,000 94,000.00
02 手术放大镜 8 台 12,500 100,000.00
03 牙科电动抽吸系统 1 台 50,000 50,000.00
04 牙周治疗仪 3 台 29,000 87,000.00
05 牙科综合治疗机 6 台 53,000 318,000.00
5、其他:无
交货时间:
超声波洁牙机(龈上龈下喷砂)、手术放大镜合同签订后30天内。
牙科电动抽吸系统、牙周治疗仪、牙科综合治疗机合同签订后20天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
材料之一:1、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报告需完整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2、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时间应包含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一年或以上。若投标人注册成立未满一年,则至少提供成立之日至公告发布日期间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未能体现基本账户和账号的,供应商还须另外提供《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2.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6日上午9:00至2026年05月11日下午17:30(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6年05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