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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大米及粮油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 2026-05-22 所属分类: 服务招标

2026年度@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大米及粮油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食堂2026年度大米及粮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食堂2026年度大米及粮油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XHZB2026-08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530000.00元(大写:伍拾叁万元整)

5、最高限价: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530000.00元(大写:伍拾叁万元整);单价最高限价,大米(一级粳米):4.6元/kg,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一级):13.2元/L,供应商总价及单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见下表及谈判文件详细要求“第五章采购需求”序号产品名称详细要求单位最高限价(单位)权重值(%)

1  大米  GB/T1354-2018一级粳米;碎米总量≤10%;小碎米≤1.0%;精碾;不完善颗粒≤3.0%;水份含量≤15.5%;杂质总量≤0.25%(其中无机质含量≤0.02%;黄米粒含量≤1%;互混率≤5%;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无霉变、无虫蛀、无掺假;具有市(县)级或以上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包装要求:单袋重量为50kg,采用食品级密封编织袋包装,袋口无泄漏、无破损、无受潮;包装须统一标识、统一规格、统一质量,清晰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质量等级、产地等信息;包装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回收或污染包装。  kg 4.6元/kg 62%

2菜籽油执行标准:GB/T1536-2021菜籽油

生产工艺:物理压榨

包装方式:瓶装规格:20L/桶规格;采用食品级PET瓶装包装,瓶身无破损、无渗漏、无变形包装须清晰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原料属性、生

产许可证号等信息;包装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瓶身标签信息完整规范

是否转基因:否

保质期:540天

需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非转基因检验报告及质量检验报告。  L13.2元/L 38%

注:本项目供应数量,最终按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7、供货地点: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质量要求:

(1)大米质量要求:GB/T1354-2018一级粳米;核心质量指标:碎米总量≤10%,其中小碎米≤1.0%;精碾,不完善粒≤3.0%;水分含量≤15.5%;杂质总量≤0.25%,其中无机杂质含

量≤0.02%;黄米粒含量≤1%;互混率≤5%;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无霉变、无虫蛀、无掺假。须提供市(县)级及以上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报告需覆盖上述全部质量指标,且报告出具时间距投标截止日不超过6个月。常温情况下,保质期达360天,供应的产品需拥有SC标识,可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的追溯。

(2)菜籽油质量要求:执行标准:GB/T1536-2021菜籽油;生产工艺:物理压榨工艺,不得使用化学浸出工艺;核心质量指标:非转基因产品:不得使用转基因原料;产品澄清透明,无肉眼可见杂质,无酸败、哈喇味等异味保质期不低于540天。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非转基因检验报告及质量检验报告,报告需覆盖产品质量、非转基因属性等关键指标,报告出具时间距投标截止日不超过6个月。

10、评审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加权报价评审法,评审价格计算规则如下:

(1)大米权重:62%;

(2)菜籽油权重:38%;

(3)加权值评审价=大米单价×62%+菜籽油单价×38%;

(4)谈判小组对资格、质量、服务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按加权值合计的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1、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供货分包、项目转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总公司提供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年10月份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加盖鲜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加盖鲜章。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税凭证(税务局

税收通用缴款书、银行电子缴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未达纳税起征点的,提供免税证明或未达起征点的书面说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依法免缴或未缴纳的,提供相关说明;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说明具备设备、仓储、配送及专业技术能力);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承诺函;

1.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等。评审时小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属于生产商的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属于经销商的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外,还必须提供生产商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需具有食品仓储、运输、配送等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提供以下资料电话联系获取,领取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4)投标供应商属于生产商的提供自身有效期内的大米、菜籽油《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属于经销商的提供自身有效期内的大米、菜籽油《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所投产品生产商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家公章及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证明有权售卖该品牌货品。

(5)谈判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及谈判地点:楚雄市

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楚雄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