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2026年后勤保障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6-XN528-FW072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6年后勤保障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服务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6年后勤保障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1.2项目背景及概况
1.2.1项目背景:本招标项目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后勤保障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2项目概况:根据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及用工结构现状,为保障公司机关及东三环培训基地各项后勤、保障类业务有序开展,拟开展2026年后勤保障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工作,服务周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本项目采用单价限价、据实结算、年度总价上限控制模式,年度总价上限为266万元(含6%增值税),实际费用根据每月实际工作量×中标单价据实结算,结算总额不得超过年度总价上限。具体要求根据招标人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1.2.3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暂估金额266万元,在预算范围内,资金已落实到位。
1.3招标项目单位: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1.4本次招标范围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涵盖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机关食堂餐饮服务、车辆驾驶服务、东三环培训基地后勤服务、东三环食堂餐饮服务、东三环值班员服务共5类业务。具体服务内容、工作要求及工作量如下:
2.1.1 食堂餐饮服务(云南公司机关食堂)
主要工作内容: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及机关食堂管理规定,负责食材清洗、切配加工,菜品烹饪、口味把控及餐食质量监督;开展面点制作、新品菜品研发优化;做好就餐人员引导、就餐秩序维护、餐台整理及就餐服务;负责厨房、就餐区域、餐具厨具日常清洁、消杀保洁;落实食材留样、卫生台账登记,保障机关职工安全、卫生、有序就餐。
工作量以服务人次计算,单价限价16.3元/人次。
2.1.2 车辆驾驶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公司车辆管理规定,负责公务车辆安全驾驶、通勤接送、公务出行保障;做好车辆日常检查、清洁保养、定期维护,及时排查车辆安全隐患;规范做好行车记录、里程登记、用车台账;妥善保管车辆证件及随车物品,服从调度安排,保障行车安全与公务出行高效顺畅。
工作量以服务公里数计算,单价限价4.9元/公里。
2.1.3 后勤服务(东三环培训基地)
主要工作内容:负责培训基地公共区域、客房区域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做好客房整理、布草更换、设施巡检维护;负责学员入住接待、住宿安排、日常服务保障,及时处理住宿相关问题,维护基地住宿环境整洁有序。
工作量以服务人次计算,单价限价60元/人次。
2.1.4 食堂餐饮服务(东三环食堂)
主要工作内容: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及食堂管理规定,负责菜品烹饪制作、餐食加工,严把餐食出品质量关;做好食材成本管控、合理把控食材损耗,规范食材存储与使用;负责就餐引导、现场就餐服务,及时做好餐台清洁整理;承担厨房操作区、后勤区域卫生清扫、杂物规整工作;认真做好日常值班登记、工作记录,落实各项后勤辅助服务,保障食堂就餐环境整洁、餐饮服务有序开展。
工作量以服务人次计算,单价限价17.6元/人次。
2.1.5 值班员服务(东三环)
主要工作内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坚守岗位,做好负责区域门禁管理、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核验,巡查周边环境、监控设备运行,妥善处置来访接待、突发异常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
工作量以服务人次计算,单价限价为14元/小时。
2.2 预计用工数量
本项目服务规模、维保范围、响应时效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中标人应按服务标准、维保频次、应急要求,自主配置满足项目需要的人员、设备及资源,确保服务连续、质量达标,不得因人员不足影响服务履约。
2.3标段划分:投标人需对全部5类业务外包服务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拆分投标。
2.3标段划分:投标人需对全部5类业务外包服务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拆分投标。
招标人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机构调整、业务优化等需要,单方取消本项目部分服务业务,无需征得中标人同意,不属于招标人违约。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业务停办、人员撤离、现场交接等工作。
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实行单价限价+年度总价上限双重控制
2.4.1单价限价:投标人所报各服务分项单价不得超过本条规定单价限价,任何一项超过单价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2.4.2年度总价上限:266万元(含 6% 增值税),实际结算按实际工作量×中标单价计算,年度结算总额不得超过266万元,超出部分招标人不予支付。
2.4.3报价包含中标单位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所承担的人员成本、劳动保护支出、工器具使用费、税费、利润及服务中发生的各类日常消耗材料费等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4.4本报价系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人工、HSE费用、服务费、税金、利润等以及服务中的其他约定的所有费用,除另有约定,招标人无需向投标人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对实际工作量与预计工作量存在差异的,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2.4.5因招标人取消部分业务导致实际工作量减少、服务周期缩短的,按实际发生工作量×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违约金或预期利益损失,已发生且不可退回的合理成本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5服务周期: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合同一次性签订,外包业务若发生工作量增减,以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服务期内招标人取消部分业务的,被取消业务的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未取消业务按原合同执行。本项目为据实结算、按需服务,业务取消不构成合同违约。
2.6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中标人为服务人员支付薪酬福利等,招标人每月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工作量、实际工作量×中标单价据实核算费用,核对无误后,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 5 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月度及年度结算总额均不超过控制上限。对于业务取消当月,按实际服务天数/实际工作量结算,中标人应在业务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并开具发票,招标人在核对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2.7投标人人员为招标人提供服务、工作、劳务等,系基于投标人履行本项目所必须承担的义务,投标人人员与招标人之间不形成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招标人在任何意义上均非投标人人员之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投标人人员亦非招标人员工或劳务人员或投标人派遣到招标人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招标人因出于对外包业务进行集约化管理和便利投标人人员实施本服务之目的而向投标人人员提供的出入证、工牌等相关证件及工作服等物品,以及投标人人员着装等,都不代表投标人人员与招标人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或成立劳务派遣关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1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凭证与许可证具有同等效力,并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
*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服务类业务外包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扫描件,及任意一期的结算发票。
*3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未提供,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4、其他要求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2、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5.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5.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5.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上5.1-5.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5.5-5.6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5.7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9日9:00,投标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