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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招标详情:鹤山市雅瑶镇振华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6-26 所属分类: 服务招标

相关招标详情:鹤山市雅瑶镇振华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QZF-ZCHZB-2026-1751119)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鹤山市雅瑶镇振华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日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详见公告,招标人为鹤山市雅瑶镇振华学校。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品目名称: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采购标的:食材配送服务:数量(单位):1项:中

标人家数:3家: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二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鹤山市雅瑶镇振华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鹤山市雅瑶镇振华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

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

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

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

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

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

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国家或地方

政府部门另有规定,应提供相应规定文件,如适用本项目情形,则采用其规定)

(4)已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0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将填写好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并缴纳标书款,(所有资料原

件以邮寄方式送达),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登记成功。标书款缴费账号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6日10时00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liztoubiao@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358159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