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2026年天津市河东区第一中心小学操场改造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HGJ26(ZBR)362-070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天津市河东区第一中心小学操场改造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41.194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河东区第一中心小学。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天津市河东区第一中心小学操场改造维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天津市河东区第一中心小学操场改造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天津市河东区第一中心小学操场改造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已根据《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 新证的,按照对应关系确认);
3.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一名,要求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 师证书,并提供任命
书以上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 一致:
5.供应商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
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10.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e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
档: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10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4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