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主变电所扩容设计、电力管线改迁工程设计、明挖车站及区间影响范围的电力管线迁改设计、临时电源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6-57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主变电所扩容设计、电力管线改迁工程设计、明挖车站及区间影响范围的电力管 线迁改设计、临时电源工程设计;招标人为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主变电所扩容设计、电力管线改迁工程设计、明挖车站及区间影响范围的电力 管线迁改设计、临时电源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长春市;
2.3招标内容及范围: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主变电所扩容设计、电力管线改迁工程设计、明挖车站及区间影响范围 的电力管线迁改设计、临时电源工程设计。
2.4服务期限:具体时间根据业主要求。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及规定。
2.6最高限价:174.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 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23年1月1 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至少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
3.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两项(以完成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②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
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 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 效。
3.8(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
(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 行为。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 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 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5.2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