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省份:福建
内容:
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X招[26-07]02),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万元,招标人为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谈判文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至现场报名或致电提交报名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靖县。
其他: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详见采购文件。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预留比例:100%。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6.2 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至现场报名或致电提交报名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3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09时30分(注:采购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靖县。
7.3 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5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南靖县。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