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新村、新洋、新港、新城小型基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X2026-0111、FZK2026-1-12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村、新洋、新港、新城小型基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
筹,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各站屋顶漏水、墙面开裂、侧墙墙体脱落、门窗等基础设施进行维护和修缮,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
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村、新洋、新港、新城小型基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村、新洋、新港、新城小型基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 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 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
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两 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 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提供书面
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三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6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资金缴纳凭证: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
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 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 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23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6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