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烟草公司黔南州公司物流中心2026年度干线及元春终端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烟草公司黔南州公司物流中心2026年度干线及元春终端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2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贵州省烟草公司黔南州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53.2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惠水(12个月)、罗甸(2027年1月-2月)卷烟“甩箱”式配送干线运输服务;元春峰值期间(2027年1月~2月)“甩箱”配送服务;2027年1月-2月干线运输服务;备货卷烟转运服务;元春峰值期(2027年1月~2月)终端协助配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二)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清单”。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贵州省烟草公司黔南州公司物流中心2026年度干线及元春终端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贵州省烟草公司黔南州公司物流中心2026年度干线及元春终端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特殊项目,如保险、部分金融机构)等),或自然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涉及许可类业务,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行政许可资质证书,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所投许可项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涉烟违法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
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6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6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名单;
8、具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1:上述第2至7条实行信用承诺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与信用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2:上述第4、5、7条,投标人所在地已开展“信用代证”的,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或当地官方信用信息平台下载《专项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应出具投标人所在地未开展“信用代证”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3:第1条、第8条涉及的营业执照、行政许可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由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4:招标人(评标委员会)保留对上述承诺内容及提供资料进行查询核实的权利。经核实发现投标人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否决其投标;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供应商资格与信用承诺函》约定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8月05日00时00分00秒---2026年08月12日00时00分00秒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