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集团滕州富源低热值燃料热电有限公司煤矸石燃料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滕州富源低热值燃料热电有限公司煤矸石燃料招标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招标方为滕州富源低热值燃料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滕州富源低热值燃料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滕州富源低热值燃料热电有限公司煤矸石燃料招标采购
2.2 项目编号:SNZB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煤矸石燃料招标采购,招标范围包含煤矸石的供货、运输和装卸,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燃料品种
数量
(万吨)
基准发热量(Qnet,ar)(Kcal/kg)
全水
(Mt)(%)
全硫(St,ad)(%)
灰熔点(ST)(℃)
挥发分(Vdaf)(%)
备注
1
煤矸石/煤矸石燃料/洗矸
9
≥2600
≤9
≤1.8
>1200
≥30
声明:上述所供应煤矸石不允许掺配煤泥,严禁出现30mm以上白矸,燃料最大粒径不超过80mm,燃料粒径<6mm占比不大于40%(质量占比),否则招标方按照每批次5元/吨进行扣减,并有权终止合同。
2.4数量、质量确认:
数量确认及要求:以招标方过磅数量为准,供货批量按照招标方要求。
中标方当天供应的煤矸石必须是经破碎后掺配均匀的,不能低于约定热值200大卡,若出现热值(指当天化验热值或复核热值)低于约定热值200大卡,将给予当天发运数量5元/吨的扣罚;若发现进厂煤矸石未掺配,除对当天煤矸石进行5元/吨的扣罚处理外,对公司生产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中标方责任,若有其它特殊情况出现的,以双方补充协议为准;若当天来煤热值低于2100大卡(包括2100大卡),公司将采取拒收处理,拒收处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一律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质量确认及要求:以招标方的质量检验数据为准,对于超标部分按以下条款对当批次燃料进行扣罚,以下数据均采用加权平均数据进行考核。
2.4.1发热量指标考核
检验结果
考核
Qnet,ar≥2600kcal/kg
不考核。
2500kcal/kg≤
Qnet,ar<2600kcal/kg
以2600kcal/kg 为基准,低位发热量 Qnet,ar 每降低1kcal/kg,执行价格下调0.05元/吨进行结算。
2300kcal/kg≤
Qnet,ar<2500kcal/kg
以2600kcal/kg 为基准,低位发热量 Qnet,ar 每降低1kcal/kg,执行价格下调0.1元/吨进行结算。
Qnet,ar<2300kcal/kg
以2600kcal/kg 为基准,低位发热量 Qnet,ar 每降低1kcal/kg,执行价格下调0.15元/吨,停发整顿
2.4.2 水分指标考核
检验结果
考核
Mt≤9%
不考核。
9%<Mt≤10%
以9%为基准,全水分 Mt 每升高 1 个百分点, 执行价格下调 2元/吨(不足 1%的按比例计算)算。
10%<Mt≤11%
以9%为基准,全水分 Mt 每升高 1 个百分点, 执行价格下调 3元/吨(不足 1%的按比例计算)算。
Mt>11%
以9%为基准,全水分 Mt 每升高 1 个百分点, 执行价格下调 4元/吨(不足 1%的按比例计算)。
2.4.3 硫分指标考核
检验结果
考核
St,ad≤1.8%
不考核
1.8%<St,ad≤2%
以1.8%为基准,干基全硫 St,ad 每升高 0.1%,执行价格下调3元/吨(不足 0.1%的按比例计算)。
2%<St,ad≤2.2%
以1.8%为基准,干基全硫 St,ad 每升高 0.1%,执行价格下调4元/吨(不足 0.1%的按比例计算)。
St,ad>2.2%
以1.8%为基准,干基全硫 St,ad 每升高 0.1%,执行价格下调5元/吨(不足 0.1%的按比例计算)
2.5 燃料品名: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品名:煤矸石/煤矸石燃料/洗矸
2.6 燃料报价:
2.6.1本次所报价格为吨价(单位为元/吨)(注:投标人未按照吨价报价的,将视为自动弃权,请各投标人注意),基准热值为2600大卡(备注热值单价,单位为元/大卡,保留小数点3位),最高投标限价为325元/吨(0.125元/大卡)(此价格为一票制到厂含税价格,含运费和装卸费等所有费用,税率为13%)。
2.6.2招标人不承诺每家供应商,均能与招标人签订煤炭采购合同获得相应业务,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7送货地点及运输方式要求
2.7.1由中标方自行提供铲车及铲车司机,负责燃料的卸车、打堆等工作,所提供铲车满足环保排放要求。
2.7.2送货地点:山东省滕州市张汪镇富源热电公司。
2.7.3运输方式:火车/汽车。
2.8送货日期要求
投标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可启动发运,具体供货日期、吨数等要求,以招标方通知为准,结算数量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
3.2.1供应商须具有煤炭及制品销售经营资格,具备煤炭洗选加工服务;
3.2.2供应商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保证所需货物的运输能力,满足生产需求,且新能源车辆进厂占比达到100%;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备履约供货能力,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集团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年8月5日起至2026年8月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文件。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