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亩均效能提升(三期)项目-庐江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庐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亩均效能提升(三期)项目--庐江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监理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高新区管委会项目备案表,240
1.4招标人:庐江高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庐江高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庐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亩均效能提升(三期)项目--庐江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202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区。
2.6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最大跨度9米,最高高度17.55m(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地下为消防水池泵房),最大单体面积11346.4平方米,主要涵盖标准化厂房、钢结构厂房、综合能源港(光储充地上立体式停车楼)、旧有建筑修缮改造及其他附属设施。本次为监理招标。
2.7工程概算投资额:16000万元
2.8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质量缺陷责任期满。
2.9招标范围:本次为监理招标,监理单位需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和控制,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目标按合同和规范要求执行。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166.4万元
2.1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8月0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