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倍达分厂日常防腐保温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倍达分厂日常防腐保温施工项目
项目业主: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倍达分厂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企业自筹100%
招标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倍达分厂
项目性质: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18号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结算金额(含税)达到250万元(先到为准),根据招标人日常需求承接施工量,具体工期根据施工量确定。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招标范围
倍达分厂拟委托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分厂范围内防腐保温日常施工、维修任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防腐保温施工或维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要求:无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无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节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8-05 09:00 至 2026-08-11 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26-08-25 09: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概况: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倍达分厂日常防腐保温施工项目。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18号。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结算金额(含税)达到250万元(先到为准),按照招标人日常需求承接施工量,根据不同施工量确定具体的工期。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倍达分厂拟委托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分厂范围内防腐保温日常施工、维修任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防腐保温施工或维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05 09:00至2026-08-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