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安全生产第三方辅助安全检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全生产第三方辅助安全检查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XZJ-ZC(2026)-888010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5000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元
6.采购需求: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内第四章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
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
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
证明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书;(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8)中小企业声明函。(9)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须具备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注:1、以上资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
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5、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6日18时30分至2026年08月13日18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箱发送或现场报名
售价:0元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上述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为PDF版)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
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的投标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1817: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liztoubiao@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8159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