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标讯推荐:南乐县中医院制氧机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GJ‑2026‑01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乐县中医院制氧机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 万元,招标人为南乐县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南乐县中医院制氧机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乐县中医院制氧机设备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8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8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授权委托人携带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复印件一套、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携带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濮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8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濮阳市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南乐县中医院制氧机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YGJ‑2026‑01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90000 元
五。采购需求:
1. 采购内容:南乐县中医院制氧机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 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3. 供货、安装及调试期:60 日历天;
4. 质保期:1 年;
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现行相关行业规定规范,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2、所投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项目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供应商不再提供)。
4、其他要求: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 (或投资人) 信息)。
4.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八、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或服务:否
九、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 年 8 月 19 日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2、地点:濮阳市
3、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3.1 授权委托人携带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复印件一套、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携带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3 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 / 套,购买磋商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十。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 年 8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 年 8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
十二。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