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使用国信招投标管理服务平台,提供货物招标、工程招标、服务招标、电力招标等招投标信息服务!

国信招投标采购信息平台

询比公告-重庆市涪陵区大业建材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数转项目-第二次

发布日期: 2026-08-19 所属分类: 服务招标

询比公告-重庆市涪陵区大业建材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数转项目-第二次

本询比项目为重庆市涪陵区大业建材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数转项目-第二次(标段编号:CQBBFA202608070004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

(2)采购金额:717000.00元(不含税)。

(3)工作范围:软件开发、安装部署、实施交付、培训及运维等专业服务,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4)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开发、实施、上线工作,达到验收条件。

(5)质保服务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序号标包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重庆市涪陵区大业建材1有限公司中软件开发服小企业数转务一一重庆涪陵60天内项目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成交供应商: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717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类似项目(软件或平台或系统开发)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7项目团队人员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项目团队人员5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其他团队人员4人)。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人员名单,名单中必须注明人员岗位,不提供名单则视为不满足要求。注: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由社保局出具的2026年5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不予认可;其它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2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9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8月2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4日14时30分00秒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静然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