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青海省公安厅视频图像会议系统专项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省份:青海
时间:2026-08-21
内容:
受青海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委托,拟对“青海省公安厅视频图像会议系统专项运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此次磋商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公安厅视频图像会议系统专项运维项目
1.2 采购人:青海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
1.3 采购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4 磋商控制价:40万元(详见技术参数)
2. 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对视频会议系统、卫星通信系统、空调、UPS等进行维保服务
2.2 服务期限:1年
2.3 服务地点:西宁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满足国家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5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3 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8月21日至2026年0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购买磋商文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7日下午15:00,地点为西宁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liztoubiao@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8159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