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最新招标公告-吉林艺术学院建设校区星光剧场增容铺设电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省份:吉林
时间:2026-08-21
内容:
吉林艺术学院建设校区星光剧场增容铺设电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CZX-2026-08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艺术学院建设校区星光剧场增容铺设电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515985万元,招标人为吉林艺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艺术学院建设校区星光剧场增容铺设电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艺术学院建设校区星光剧场增容铺设电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吉林艺术学院建设校区星光剧场增容铺设电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8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ZX-2026-0801;
项目名称:吉林艺术学院建设校区星光剧场增容铺设电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159.85元;
最高限价:205159.85元;
采购需求(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日内完成,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地点:吉林艺术学院建设校区;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新成立的企业只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或具有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
3.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
3.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供应商需对公司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7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1日至2026年08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地点:公司邮箱。
方式: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的清晰可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后扫描到一个PDF格式文件中(PDF文件名称为单位全称)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PDF主题框内名称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若供应商提供的申请资料不完整,则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潜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采购文件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liztoubiao@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8159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