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灯塔市红阳热电食堂主副食招标采购公告
省份:辽宁
时间:2026-08-28
内容:
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食堂主副食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ZB-ZBR2026-015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辽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食堂主副食招标采购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万元,招标人为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食堂主副食招标采购,计划投资7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蔬菜类、新鲜肉类、鲜活水产类、鲜蛋类、水果类、腌菜类、干杂类、豆制品类、调料类和粮油类等主副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要求
1. 获取时间:8月28日8时30分至9月4日16时00分;
2. 获取方式:线上购买或线下购买。线下购买携带相关材料到辽宁省沈阳市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出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9月21日9时30分;
2.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9月21日9时30分;
2. 开标地点:辽宁。
七、其他
1. 配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
2. 质量标准:中标人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中标单位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
3.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
4. 配送地点:灯塔市兆麟西路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后勤食堂。
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liztoubiao@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8159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