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农安县永安乡初级中学、农安县永安乡小学、农安县三盛玉镇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农安县永安乡初级中学、农安县永安乡小学、农安县三盛玉镇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0万元,招标人为农安县永安乡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农安县永安乡初级中学、农安县永安乡小学、农安县三盛玉镇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农安县永安乡初级中学、农安县永安乡小学、农安县三盛玉镇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农安县永安乡初级中学、农安县永安乡小学、农安县三盛玉镇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不接受列入政府采购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7)投标人所有员工均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健康证的取得与更新须符合国家及地方公共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07日16时00分
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采购项目名称:农安县永安乡初级中学、农安县永安乡小学、农安县三盛玉镇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26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最高限价:本项目以折扣系数方式进行报价,最高折扣系数:100%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但每学期一签合同,如有违约,其合同作废。;
采购需求:米、面、油、蛋、肉、奶、蔬菜等,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质量标准: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