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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大黑片区生态修复项目配套市政工程(大树湾路)一期照明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9-01 所属分类: 服务招标

发布:大黑片区生态修复项目配套市政工程(大树湾路)一期照明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大黑片区生态修复项目配套市政工程(大树湾路)一期照明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8.917058,招标人为宜昌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大黑片区生态修复项目配套市政工程(大树湾路)一期照明工程红线范围内照明工程,主要包含灯具安装、路灯电缆敷设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黑片区生态修复项目配套市政工程(大树湾路)一期照明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黑片区生态修复项目配套市政工程(大树湾路)一期照明工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距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2026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以供应商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磋商会议结束后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照文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磋商小组按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31日17时30分到2026年09月07日17时30分

采购文件费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名称:大黑片区生态修复项目配套市政工程(大树湾路)一期照明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9170.58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大黑片区生态修复项目配套市政工程(大树湾路)一期照明工程红线范围内照明工程,主要包含灯具安装、路灯电缆敷设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工期:60日历天。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现场递交;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