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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3号线车辆中心综合安全智慧管控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9-10 所属分类: 服务招标

天津地铁3号线车辆中心综合安全智慧管控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D126001-2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南开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3号线车辆中心综合安全智慧管控平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三号线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地铁3号线设有华苑车辆段和小淀停车场,其中华苑车辆段包含运用库、联 检库等主要建筑,小淀停车场包含列检库、综合楼等,车辆段、停车场主要承担电客车的日 常检修、停放、故障处置及各专业人员施工组织管理,段场轨行区与正线相连,具体分割以 出、入段场信号机为唯一的物理区分。目前运用库、联检库、轨行区咽喉处并没有一套有效 的综合安全智慧管控平台,存在安防漏洞,所以推行一套智能化、综合化、安全可靠的综合 安全智慧管控平台是顺应发展、加快城市智能化发展的必要方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3号线车辆中心综合安全智慧管控平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地铁3号线车辆中心综合安全智慧管控平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5年及以后成立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银行 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的轨道交通领域综合智能运维系统或综 合安全管控平台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3.4.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 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不得为C级或D级(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网 站打印的近一年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信息作为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

3.5.1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5.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 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 单位公章。

3.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6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投标截止前在投标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须提供投标截止前 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单位与投标单位保持一致)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 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5日17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6年09月09日09时00分至2026年09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地铁3号线车辆中心综合安全智慧管控平台项目,招标人为天津三号线轨 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天津地铁3号线车辆中心综合安全智慧管控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津地铁3号线设有华苑车辆段和小淀停车场,其中华苑车辆段包含运用库、联检库等主要 建筑,小淀停车场包含列检库、综合楼等,车辆段、停车场主要承担电客车的日常检修、停 放、故障处置及各专业人员施工组织管理,段场轨行区与正线相连,具体分割以出、入段场 信号机为唯一的物理区分。

目前运用库、联检库、轨行区咽喉处并没有一套有效的综合安全智慧管控平台,存在安防漏 洞,所以推行一套智能化、综合化、安全可靠的综合安全智慧管控平台是顺应发展、加快城 市智能化发展的必要方向。 

2.2项目地点天津市。

2.3招标范围

综合安全智慧管控平台需要在运用库,列检库轨行区出入口,段场轨行区内和咽喉处,联检 库库内及三层作业平台处进行终端安装与施工,在运用库、联检库以及小淀停车场内进行自 动升降灯的安装与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并提供5年的无偿质保服务。实际执行 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 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5年及以后成立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银行 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的轨道交通领域综合智能运维系统或综 合安全管控平台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3.4.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 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不得为C级或D级(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网 站打印的近一年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信息作为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

3.5.1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5.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 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6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投标截止前在投标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须提供投标截止前 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单位与投标单位保持一致)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 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09日09时00分至2026年09月15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30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