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眉县霸王河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环境监测及综合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K-BJ2026090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眉县霸王河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环境监测及综合评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宝鸡市眉县霸王河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环境监测及综合评估(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宝鸡市眉县霸王河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环境监测及综合评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市眉县霸王河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环境监测及综合评估)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市级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必须要涵盖本项目所有检测内容;
4.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25年0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6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联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不符合条件者或未按上述规定获取磋商文件认定申请无效。文件费5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