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大理市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ZB-2026-3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大理市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大理市云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大理市下关街道、太和街道、大理镇、银桥镇、湾桥镇、喜洲镇、上关镇、双廊
镇、挖色镇、海东镇范围内再生水水权、已建再生水转输利用设施的使用权,其中再生水水权范围包括大理市9
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可利用再生水、4座自来水厂产生的生产尾水及调蓄带的蓄水;新建再生水输配水管网约
598km、加压泵站15座、调蓄水池1座,配备再生水取水栓425套、绿化喷灌设备185套、在线监测设备238套、
水肥一体机19套、流量计等其他设施80套和智能化管理系统1套,配套公厕接入系统498座、洗车场接入系统117
座、田间出水口1360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理市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理市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
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一
2025年度)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②提供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③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
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6年成立的供应商提供 情况说明书即可,格式自拟,或公司内部完整的
财务报表,或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6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 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承诺书(成
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相关证明或相关情 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
件);
1.4.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6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 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承
诺书(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相 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
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
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结束后对供应商上述信用信息进 行查询核对。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
果为准)
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 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2.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水土保持协会颁发的培训证书。
的培训证书。所拟派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获取地址: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2.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供应商按规定的获取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获取地点现场领取询比文件。(2)网
络获取:供应商按规定的获取时间 将相关资料发送到邮箱(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联
系人手机号)并致电采购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缴纳相关费用,
即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
(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 定代表人获
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无需提供);
3.售价:6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