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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热搜招标:奥邦国际北区:4#、11#、12#、15#、26#楼屋面防水工程招标

发布日期: 2026-02-04 所属分类: 服务招标

2月热搜招标:奥邦国际北区:4#、11#、12#、15#、26#楼屋面防水工程招标

发布日期:2026-02-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奥邦国际北区:4#、11#、12#、15#、26#楼屋面防水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11908100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赣榆大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奥邦国际北区:4#、11#、12#、15#、26#楼屋面防水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奥邦国际北区:4#、11#、12#、15#、26#楼屋面防水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奥邦国际北区:4#、11#、12#、15#、26#楼屋面防水工程项目: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资格)。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3.3.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日起未超过5年的。(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投标人需上传最新标准电子证照,旧证照不予认可。b.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C.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

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5年07月至2025年12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e.本工程执行连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2日14时00分到2026年02月09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4.1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2月

04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委托人必须凭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

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前来报名。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4.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0元,投标报名时统一收取(售后不退),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3日14时3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工  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