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招标公告:盐城市“鹰眼”计划维保项目(分包一:无人机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盐城市公安局“鹰眼”计划维保项目(分包一:无人机保险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9.76000000万元,招标人为盐城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盐城市公安局“鹰眼”计划维保项目(分包一:无人机保险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盐城市公安局“鹰眼”计划维保项目(分包一:无人机保险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盐城市公安局“鹰眼”计划维保项目(分包一:无人机保险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晕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本项目仅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支公司的投标(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支公司视为同一家公司,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不同分公司/支公司同时投标,只接受能够出具省公司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的分公司/支公司的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5日11时00分到2026年02月1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个人居民身份证到现场或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逾期的
不予接收。文件工本费: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盐城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工 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