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关于@新粤有限公司2026年境外债券发行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粤有限公司2026年境外债券发行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0万元,招标人为新粤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监管机构批准金额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粤有限公司 2026年境外债券发行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粤有限公司2026年境外债券发行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合法注册的金融机构,具有境外资本市场债券承销资格许可及相关业务资质;
2.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下文称中国境内)设立、或其直接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或有子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或其直接股东有子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
3.投标人2021年——2025年期间应拥有作为全球协调人或信托管理人参加中资交通行业企业投资级境外债券发行的项目经验,包括投标人母公司及子公司的项目经验;
4.投标人具有为招标人在中国境外融资提供建议、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具有充足的专业人员组成债券承销团队,具有债券承销分销、进行债券交易的能力;
5.投标人须在境外债务资本市场具有良好的国际评级和境外债券发行的业绩及服务经验;
6.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执业记录;
7.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允许一家券商与一家银行(银行与银行设立的全资或控股的投资银行可视为一个银行主体。“银行”是指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和控股公司,仅允许其中一家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同一银行总行下有多家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均做否决投标处理,下同)组成
联合体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允许券商与多家银行或银行与多家券商分别组成多家投标人。联合体作为项目投标人的,组成联合体的两个法人主体均为签订全球协调人委任协议的主体。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投标人资格中的第2条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2月27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0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广州市天河区现场获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签章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包含授权领取人的相关信息(姓名、身份信息等),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用于接收澄清信息、投标结果等)。
五、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 31 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31 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1.债券品种:境外债券粤才
2.债券期限:5年ON(
3.债券币种:美元或人民币
4.发行额度: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5.时间要求:国家发改委批复备案文件明确的有效期内发行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