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QDH20260311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85万元,招标人为东港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1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上报名领取购买,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同时拨打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收到报名材料,报名不成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沈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2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QDH2026031101
项目名称: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98500.00元
最高限价:298500.00元
注: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金额及单价最高限价金额,若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报名领取购买,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同时拨打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收到报名材料,报名不成功。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年4月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X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