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QDH20260311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29.85万元,招标人为东港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1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上报名领取购买,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2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QDH2026031101
项目名称: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98500.00元
最高限价:298500.00元
注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金额及单价最高限价金额,若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单价
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方式;线上报名领取购买,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4月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
注:发送邮件《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联系人:马工
电 话:15010893748
邮 箱:zhaobiao6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