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黄鹤楼科技园经理办公会〔2025〕23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卷筒平版胶印机购置(第二次)
1.2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购置一台卷筒平版胶印机,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标人须负责完成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就位、接线、上电、调试、软件安装和试运行,并最终通过检测、验收,同时负责技术服务与系统的培训交接,提交详细的过程文档及与技术规格一致的图表、资料,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
1.3 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不含税):1522123.89元。
1.4 交付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自然日内必须到货。
1.5 质保期:设备整机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6 项目地点: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1.7 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8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2.1 一般条件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 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2 特殊要求:本项目仅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 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3月18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500元/标包、服务费350元/标包,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7日09时30分。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