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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19 所属分类: 工程招标

招标项目.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对昆明市 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 所需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53A00626001086)

2.2招标范围: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2.3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2.4供货地点:按医院要求按时按量将药品配送至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包括: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华山院区、呈贡 院区及海埂院区。

2.5交货期限: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急需配方颗粒8小时配送到位,一般配方颗粒的配送为2个工作日,节假日照常配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且涵盖中药配方颗粒经营范围。

3.3投标人生产许可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许可范围须包含“毒性饮片”。

3.4所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产品须具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凭证,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复印件)或(2024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复印件)。

3.6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 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或免税免缴纳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 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的或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投标人应信誉良好,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药品质量安全而受到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提供药监局出示无 药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证明或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9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交 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份,售后不退。

4.2.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4月8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发送邮件《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联系人:马工

电 话:15010893748

邮 箱:zhaobiao6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