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投标项目%蒙自市“财富国际”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JD-C20260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一、招标条件
本蒙自市“财富国际”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2.00万元,招标人为红河州锦隆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已完工程结算审核、造价鉴定工作;2、将已完成工程转化为法律认可的货币化债权,并提出专业建议供清算组决策或后续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存在争议的变更签证索赔单独列明,说明争议焦点金额双方立场;3、对续建工程进行投资估算审核、概算审核、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配合竣工决算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4、协助清算组进行相关工作的谈判,协助办理复工前工程界面的界定、工程交接;5、根据清算组或法院的要求出席相关会议,对造价鉴定意见、报告和咨询等进行说明解释;6、清算组或法院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蒙自市“财富国际”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蒙自市“财富国际”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任意一年(2022年至今)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或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2026年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磋商响应人本单位(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磋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7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03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蒙自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0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蒙自市“财富国际”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YNJD-C2026002
项目概况
蒙自市“财富国际”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二次)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 04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YNJD-C2026002。
(二)项目名称:蒙自市“财富国际”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72.00万元。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72.00万元。
(六)服务内容:1、已完工程结算审核、造价鉴定工作;2、将已完成工程转化为法律认可的货币化债权,并提出专业建议供清算组决策或后续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存在争议的变更签证索赔单独列明,说明争议焦点金额双方立场;3、对续建工程进行投资估算审核、概算审核、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配合竣工决算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4、协助清算组进行相关工作的谈判,协助办理复工前工程界面的界定、工程交接;5、根据清算组或法院的要求出席相关会议,对造价鉴定意见、报告和咨询等进行说明解释;6、清算组或法院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造价咨询工作终结之日止。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及采购人需求。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以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任意一年(2022年至今)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或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2026年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磋商响应人本单位(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磋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7日至 2026年04月03日,每天8:30分至11:30分,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600元/套
方式:现场获取
四、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