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遴选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RD2026032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遴选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约 360 万元/年,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非一次性供应物资,一年内将分多批次供货,具体采购物资的数量和品种以采购人分批次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遴选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遴选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重大消防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恶性事件等情况发生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3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0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出售,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个人社保明细表或网络查询页)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前来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高新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遴选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编号:HNRD20260329。
2、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遴选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约 360 万元/年。
4、采购需求:
4.1 项目概况:本项目非一次性供应物资,一年内将分多批次供货,具体采购物资的数量和品种以采购人分批次通知为准。
4.2 服务内容:果蔬类、水产类、食用油、豆制品、蛋类、畜肉、禽肉、干货调料类、奶制品等副食品的集中采购配送及售后服务。
4.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4.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6、遴选副食品采购服务单位数量:1 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设备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重大消防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恶性事件等情况发生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 年 3 月 30 日至 2026 年 4 月 3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高新区;
3、方式:现场出售,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个人社保明细表或网络查询页)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前来领取招标文件;
4、售价:500 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时间:2026 年 4 月 2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