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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岩园区C1-C2厂房屋面冷却塔新建钢结构平台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01 所属分类: 工程招标




石岩园区C1-C2厂房屋面冷却塔新建钢结构平台工程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岩园区C1-C2厂房屋面冷却塔新建钢结构平台工程


2.最高控制限价:41.5万元(含税),超出控制价为无效响应。


3.施工内容及要求: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附件:项目设计图纸、《产发公司材料品牌库》,以及自行踏勘C1/C2/A5厂房屋面空调冷却塔现状,负责整个项目改造施工。


改造施工具体如下:进行钢结构新建、加固、防腐处理,以及部分原有结构拆除、检修架体等工作,确保后期维护、保养过程中安全可靠。由成交的施工单位负责统筹项目报批报建,向各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取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一切许可、变更、审批及检测报告,进行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备案等工作。


4.本项目施工地点:(请登录)


5.工期:45天(包含办理项目施工报批报建手续及园区进场手续)。因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报建所需资料导致手续办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手续办理或施工延误的,工期不顺延,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安装、维保及售后服务能力。


2.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财务制度。


3.项目负责人及响应人员要求:能够提供该项目负责人及代表人员不少于最近六个月的社保缴交记录证明,项目负责人还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安全B证,要求驻场办公。


4.财务及业绩要求:


(1)财务要求:响应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财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响应截止日前三十六个月)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及谈判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提供近1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完税凭证、社保缴纳明细表等)。


(2)业绩要求:具有一项同规模同类的钢结构平台或类似工程业绩。同类类似业绩要求: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备案文件日期为准,距竞谈截止日前三年(即前三十六个月)为有效业绩,需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载有项目建筑规模信息的合同页、竣工验收证明或备案文件。


5.信誉要求:


(1)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即前三十六个月)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无相关记录;


(2)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即前三十六个月)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无相关记录;


(3)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即前三十六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无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1)-(3)项提供网上信誉证明查询截图;(4)-(6)项提供信誉证明承诺书。


6.其他要求:


(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2)响应人近三年参与投标过程中没有围标、串标、骗取成交等违规行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4)响应保证金按谈判控制价的2%(人民币含税:8300.00元),由建设方收取;要求成交方在进场施工前提交10%合同价现金或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


   (5)由成交单位负责交付各种物业押金及费用,参考石岩园区物业收费标准。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劳务除外),且项目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与提供证件人员一致,如项目经理出现更换,发包方有权对成交方进行相应处罚。


以上对应提供盖章声明或承诺函。


三、谈判内容及成交原则


1.谈判内容:石岩园区C1-C2厂房屋面冷却塔新建钢结构平台工程。


2.成交原则:综合评分法。有效评分最高的响应方为预成交承包商。


四、付款方式


1.安全文明措施覆盖本工程全周期,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合同价款的3%,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交进场申请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乙方完成施工报批报建手续办理,且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工程量清单的50%及以上的,经监理和甲方书面确认,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


3.项目各分项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各方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4.本工程结算完成后,由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出具工程造价审计报告,明确工程审计金额后,支付至工程审计金额的97%。


5.质保金为工程审计金额的3%,质保期从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两年。质保期满且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如有)后,无息退还剩余质保金。


6.在达到上述各支付节点的付款前提条件下,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当期付款申请书、经甲方确认付款金额的发票、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或支付台账,甲方在满足付款前提且收齐前述付款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各节点款项。如乙方未提供付款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由此造成的延期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合同款项后,立即且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若乙方迟延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支付,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


五、材料接收及相关要求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在2026年4月8日12:00(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